2005-04-26| 编辑:dyb | 浏览次数:Loading... |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经与国防科工委和国家核安全局沟通,并综合考虑大亚湾核电现场相关单位意见后,广东核电集团于2005年4月25日复函高能所,认可了高能所与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所的地质勘察合同与任务书,同意高能所在大亚湾现场进行工程地质勘察。